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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D型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适用范围


起重量:0.5t-16t 起升高度:6m-30m 工作级别:M3,防爆等级,Ex,dⅡBT4 


产品说明:


BCD型防爆电动葫芦是根据我国新防爆标准设计制造的防爆起重设备,其防爆型式为"隔爆型",该葫芦的外露防爆零部件采用特殊的无火花材料制成,防爆性能安全可靠。产品通过了机械工业部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佳木斯分的防爆性能检测,并颁发防爆合格证;BCD1型防爆电动葫芦主要适用于I类和II类A.B级,温度组别为T1--T4组的各种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等级:ExdⅡBT4。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根据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一部分:通用要求》及 GB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二部分:隔爆型"d"》的规定,电机、电器为隔爆型,防爆级别为ExdⅡCT4时,运行机构进行防火花处理。整机符合JB/T10222-2001《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的规定,防爆等级分别为ExdⅡBT4、ExdⅡCT4。本机可与车间固定悬挂轨道配合单独使用,也可与LXB防爆电动悬挂单梁、LB防爆电动单梁、防爆葫芦双梁配套使用。其起重量为1t-32t。工作环境温度为-25℃~40℃。 HB型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适用于工厂内具有防爆级别不高于B级或C级,引燃温度组别不低于T4(135℃)组的可燃性气体、蒸汽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气体环境中,所适用的危险区域为1区或2区,不适用于0区。


注:0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2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既有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或误操作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BCD型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2015-12-15 本文被阅读 366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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